各有關部門、單位,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相關工作部署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經請示青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同意,現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間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涉及疫情防控采購的入場交易項目按照財政部門要求辦理;特殊急需項目、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確需進行開評標活動的,應報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并切實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進行。
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展開評標活動的,招標(采購)人應當會同代理機構做好開評標現場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登記問詢制度。逐一準確登記參與開評標活動人員的基本信息,測量、記錄個人體溫,并詢問近 14天內的旅行史特別是湖北及較重疫區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個人身體情況和發熱病人接觸史。
二是嚴格開標場所每日(次)消毒制度。開評標場所應當配備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都應當進行清理消毒工作。
三是加強個人防護工作。進入開評標現場人員都應當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衛生消毒。
各區、市分大廳、分中心可參照執行。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0年1月29日